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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  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《高等学校、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》的通知

点击数:2020-08-04 来源: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处

各市、县(市、区)卫生健康委(局)、教育局,区直有关医疗卫生机构,各高等学校,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(技工学校):

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公开发布了《关于印发高等学校、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》(国卫办疾控函〔2020〕668号)。按照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的意见》(中办发〔2020〕16号)规定,公开发布的文件不再翻印,请你们自行通过互联网下载方案,并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。

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加强科学指导,切实做好暑期疫情防控和秋季学期开学工作,统筹做好秋冬季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学校卫生健康工作,有序推进秋季学期复学复课,确保师生安全健康。

广西壮族自治区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广西壮族自治区

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教育厅办公室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020年8月1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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